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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1-07-10 作者:佚名

  根据民政部通知要求,原推荐“拉萨市林周县强嘎乡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经民政部复审,按照中央表彰规定,民政部不能表彰人民政府。现通过西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经拉萨市重新申报,拟征求民政部意见,同意将推荐“拉萨市林周县强嘎乡人民政府”调整为推荐“拉萨市林周县强嘎乡典冲村”。

  根据评选要求,对“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西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反映。

  电话:0891-6829111转6314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德林街道北京西路15号

  邮编:85000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

  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拉萨市林周县强嘎乡典冲村

  林芝市民政局

  阿里地区社会福利院

  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


原文链接:http://mzt.xizang.gov.cn/zxzx/tzgg/202107/t20210709_250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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